2008年8月13日 星期三

執法不嚴 嘉禾大廈遭殃

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奪去了兩名消防員,一名老婦,以及一名夜總會公關的性命。而油尖旺區的舊式商廈的消防設備問題,再受到公眾的關注。

  這場五級大火,令人聯想到1996年佐敦嘉利大廈大火,同樣涉及舊式商住大廈的違例改建,以及缺乏封閉式防煙門問題。但為何當年嘉利大廈的大火,以及相關的改革建議,仍然未能夠阻止悲劇再度重演?

業主干預 便遭恐嚇

  首先,嘉禾大廈的情況,比嘉利大廈來得複雜。嘉利大廈雖然涉及低層走火通道違法改建問題,但涉及始終是知名大企業,大企業還得顧及企業形象,在傳媒發達的今天,相信大企業在商住大廈搞違例改建,恐怕要面對傳媒如雪片般的報道攻勢。但嘉禾大廈低層單位,卻是夜總會,而油尖旺區的夜總會由誰經營,相信公眾都心知肚明。

  傳媒報道,嘉禾大廈的業主們並不是不知夜總會有潛在防火危險,而是一旦業主立案法團或個別業主向經營夜總會人士提出警告,就會被「有勢力人士」恐嚇。而這類因小事而受到有勢力人士恐嚇的情況,警方的執法力度一向都不大。

  查實警方以至政府,對這類小市民因「小事」受滋擾的情況視若無睹,正是香港很多社會悲劇的成因。一如不少欠債自殺案件,其當中的導火綫往往是「收數公司」的滋擾行為,但保安局不知何解,遲遲不跟進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立法規管收數公司。如果政府不積極去保護,那些舉報黑惡勢力任何違法行為的小市民,結果政府立了幾多好法,都不能夠實際發揮效用。

  除卻政府對小市民挑戰黑勢力的保護不足,另一大問題出在業主立案法團本身。

  本來業主立案法團就有如外國的村鎮自治體,除了業主間的聯誼,還負起一定的自治責任,例如管理大廈財政帳目,執行大廈公契等等。不過,以筆者曾擔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經驗,很多業主立案法團的委員都是比較有空閒時間的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婦,他們缺乏專業知識去管理大廈,往往就未問過大廈其他業主同意,就向個別政團靠攏。

  筆者所住的大廈,以往最離譜的情況是,借用某位區議員的辦事處開會,業主立案法團竟以補償一點水電費為理由,每年給予 500元那位區議員,搞得不少業主很不滿意。這類政治化的紛爭,搞得很多舊樓雞犬不寧,虛耗時間在政治爭拗上,沒有搞好大廈管理的實務工作,甚至有業主立案法團委員,自恃有政界人士支持,公然在大廈維修等問題搞貪污。北角以至佐敦不少舊樓都出現業主立案法團不務正業的情況,結果令香港政府立了法也好,業主立案法團都不會去履行他們的義務。

立案法團 亦應檢討

  如果政府就嘉禾大廈大火,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筆者認為除了火災發生時的情況外,警方有否處理過來自嘉禾大廈業主或住客的恐嚇投訴,以及嘉禾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情況,亦應成為調查的重點。調查委員會,除了要對消防處執行消防條例情況作出建議,亦應考慮對警方的執法方針,以至業主立案法團的運作方式,作出徹底的檢討。嘉禾大廈大火,並非只是消防條例的問題,立了法而實行不了,也是沒有用的。把執法的問題和障礙清除,政府的改革意志才會得到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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