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曾蔭權在本屆立法會會期最後一次答問大會中,被社民連的陳偉業問及親疏有別論的問題,不知是不是特首臨場爆肚,提出了親疏有別論的新解釋,然後帶着看來不大愉快的心情結束答問大會。
筆者與一位同樣撰寫政論專欄的朋友,仔細研究過「親疏有別論」的起源和發展,在二○○六年時,特首在接受一份報章的訪問時,埋怨泛民主派沒有聆聽他的政策主張開始,之後特首在同一年立法會答問大會中,回應單仲偕的提問時,就指親疏有別是建基於不同黨派對個別政府政策的支持。到後現階段,就只提政府是親市民利益為依歸的政策。親疏有別論經歷的不同階段,都可以看到,特首在不同階段的戰略處境。
尋求政治盟友的挫折
在二○○六年,特首提出親疏有別時,不論他怎解釋親疏有別論也好,都明顯看到,由於在二○○五年政改方案被否決的重大挫折,他不得不重新檢視與泛民主派的關係。他在怒氣未消的情況下,才提出有任何人支持政府的主張,政府就會親那些人,反之,政府就會疏遠他們。特首在回應單仲偕的提問時,更表明對爭取個別為反對而反對的人,不寄厚望,就可以看出特首與泛民主派之間,當時關係出現何等的緊張狀況。
查實,就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而言,執政者將政治權力分給支持自己的黨派很正常,除非出現兩派僵持,不得不作出妥協的情況,否則執政黨要怎分配政治資源,在選民授權下親疏有別沒有大錯。問題在於,如何保證那些得到政治資源的黨派或個人,在關鍵關頭會出來支持政府。由於特首不屬任何政黨,曾蔭權搞親疏有別不一定能夠得到回報。
副局長和政治助理一役中,曾蔭權把一些副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給了自由黨和民建聯,但當政府被各路人馬狂轟時,自由黨和民建聯並未有盡全力為政府辯護,有可能替特首做了最多擋子彈工作的,是泛民主派的特首好友鄭經翰!在《種族歧視條例》的語文翻譯豁免修訂案一役中,工聯會三子更走去與泛民同一陣綫,令政府議案被否決。這可以見到,香港政界有一幫人,可以拿了政治好處但不負責任何政治責任。
特首也是聰明人,他不可能像男孩子追求心儀的女性般,只會默默付出不求回報,然後痴痴地等對方感動。因此,特首在借回應陳偉業提問的機會,實際上是將過去親疏有別論中,對所謂親建制政黨的承諾一筆勾銷,他表明他只會是全民的特首,不會再去與任何的黨派結盟,免得白費心機,但政府付出了不會有任何的支持
行政立法關係持續緊張
由於現任特首在從政歷程中,幾乎被各個黨派出賣過,因此,日後特首無論在分配政治權力也好,還是政策取向也好,都不會再向個別政黨傾斜,因為特首已經無法保證他做任何投資,都可以得到合理回報。換言之,由政改方案被否決以來,特首與親建制政黨的蜜月期已經結束,已經重回立法會都是反對派的格局上,行政立法關係難以改善,這是無可避免的。事實上,特首用了董建華結束八萬五政策的方法,以一種低調而不為人知的方式,結束已經證實失敗的政策。當然,這樣結束親疏有別論明顯是低手之舉,但只要現有政制不改,任何人當特首,都會被類似的處境折磨至下台為止。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
技術中立原則不容退讓
最近有消息傳出,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打算根據美國奉行多年的網絡中立原則(Net Neutrality),下令美國其中一間主要網絡供應商(ISP)Comcast停止對用戶P2P(peer-to-peer)通訊,特別是BT下載(BitTorrent)通訊作出干擾和過濾,亦即意味着ISP不可以阻止用戶以任何形式的P2P通訊。
相比起美國,香港在網絡中立原則一直未有積極討論,用戶對個別網絡供應商,例如Smartone-Vodafone的HSDPA (High Speed Downlink Packet Access)服務,設有對P2P的通訊管制有所怨言,但香港用戶一直未見有組織地針對ISP的各種問題作出反應。而不少網絡服務供應商,假借公平使用為名,實則提供「斤両不足」服務的問題,實際值得深入討論。
明顯貨不對辦
今年2月Comcast高層人員出席聯邦通訊委員會聆訊時指出,為了控制繁忙時間,防止P2P通訊帶來的交通阻塞,因此Comcast要對網絡交通流量作出管制,包括限制用戶的P2P通訊活動。而香港的電訊公司所持的理由就更加巧妙和奸詐,他們用的名詞叫作「公平使用」(Fair Use),不論為了限制繁忙時間交通也好,還是「公平使用」也好,這些網絡供應商都掩蓋不了他們提供貨不對辦服務的事實。
如果電訊公司希望限制P2P的通訊,最有效的方法當然是按量收費,不過,在競爭激烈的電訊市場,任何寬頻供應商提出按量收費的方案,都不會被消費者所接受。最為消費者受落的方案,就是每月付出固定金額,然後不限任何的方案,以免消費者使用互聯網時受到掣肘,亦容易管理和計算通訊開支。事實上,不論按量收費還是按時收費,在現今的互聯網寬頻市場上,都是不受歡迎。
另一方面,既然單一月費可以享用在最高頻寬限制下的無限時無限量服務,那麼用戶可以享用的服務內容多少,就如自助餐的分量一樣,應該完全取決於消費者本身到底有多少實際需求。任何巧立明目的限制措施,等於向消費者提供自助餐時,限制食客把食物堆疊的高度,以及領取食物的次數,這根本就是貨不對辦行為。單從消費者權益角度來看,電訊公司這種限制手法是不可接受的。
更何況,消費者之間到底用什麼技術與對方通訊,純粹是兩名用戶之間的事,電訊公司針對P2P技術作出干擾和過濾,就是對消費者的通訊技術作出限制,電訊公司違反技術中立,情況是相當危險的。今天可以限制用戶不能使用BT下載,不知道哪一天禁止使用Tor下載或其他突破網絡封鎖的軟件技術。在香港的情況,如果不將技術中立這議題提上來,這無異於為日後官方實施網絡封鎖提供依據。政府不用在法律上過濾內容,有人指示電訊公司作出「自我審查」便夠了,那還得了的嗎?因此,美國的資訊科技社會運動分子,對網絡中立這問題寸步不讓,是有其原因的。
誰來伸張正義
事實上,香港電訊管理局近年在很多基本網絡民權問題上表現不力,最簡單如飽受電訊公司劣質服務欺壓的消費者,都未有為之伸張正義,更遠不如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相反,經常派出大量由公帑聘用的人員去偵測民間電台,取締不構成公眾威脅的微弱廣播電波。
筆者希望電訊管理局應該做回他們應做的事,指令電訊公司不要對P2P通訊作出任何干擾,維持消費者基本權益。而香港的網絡用戶亦不應再沉默,一如羔羊般任由電訊公司宰割。
相比起美國,香港在網絡中立原則一直未有積極討論,用戶對個別網絡供應商,例如Smartone-Vodafone的HSDPA (High Speed Downlink Packet Access)服務,設有對P2P的通訊管制有所怨言,但香港用戶一直未見有組織地針對ISP的各種問題作出反應。而不少網絡服務供應商,假借公平使用為名,實則提供「斤両不足」服務的問題,實際值得深入討論。
明顯貨不對辦
今年2月Comcast高層人員出席聯邦通訊委員會聆訊時指出,為了控制繁忙時間,防止P2P通訊帶來的交通阻塞,因此Comcast要對網絡交通流量作出管制,包括限制用戶的P2P通訊活動。而香港的電訊公司所持的理由就更加巧妙和奸詐,他們用的名詞叫作「公平使用」(Fair Use),不論為了限制繁忙時間交通也好,還是「公平使用」也好,這些網絡供應商都掩蓋不了他們提供貨不對辦服務的事實。
如果電訊公司希望限制P2P的通訊,最有效的方法當然是按量收費,不過,在競爭激烈的電訊市場,任何寬頻供應商提出按量收費的方案,都不會被消費者所接受。最為消費者受落的方案,就是每月付出固定金額,然後不限任何的方案,以免消費者使用互聯網時受到掣肘,亦容易管理和計算通訊開支。事實上,不論按量收費還是按時收費,在現今的互聯網寬頻市場上,都是不受歡迎。
另一方面,既然單一月費可以享用在最高頻寬限制下的無限時無限量服務,那麼用戶可以享用的服務內容多少,就如自助餐的分量一樣,應該完全取決於消費者本身到底有多少實際需求。任何巧立明目的限制措施,等於向消費者提供自助餐時,限制食客把食物堆疊的高度,以及領取食物的次數,這根本就是貨不對辦行為。單從消費者權益角度來看,電訊公司這種限制手法是不可接受的。
更何況,消費者之間到底用什麼技術與對方通訊,純粹是兩名用戶之間的事,電訊公司針對P2P技術作出干擾和過濾,就是對消費者的通訊技術作出限制,電訊公司違反技術中立,情況是相當危險的。今天可以限制用戶不能使用BT下載,不知道哪一天禁止使用Tor下載或其他突破網絡封鎖的軟件技術。在香港的情況,如果不將技術中立這議題提上來,這無異於為日後官方實施網絡封鎖提供依據。政府不用在法律上過濾內容,有人指示電訊公司作出「自我審查」便夠了,那還得了的嗎?因此,美國的資訊科技社會運動分子,對網絡中立這問題寸步不讓,是有其原因的。
誰來伸張正義
事實上,香港電訊管理局近年在很多基本網絡民權問題上表現不力,最簡單如飽受電訊公司劣質服務欺壓的消費者,都未有為之伸張正義,更遠不如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所扮演的角色;相反,經常派出大量由公帑聘用的人員去偵測民間電台,取締不構成公眾威脅的微弱廣播電波。
筆者希望電訊管理局應該做回他們應做的事,指令電訊公司不要對P2P通訊作出任何干擾,維持消費者基本權益。而香港的網絡用戶亦不應再沉默,一如羔羊般任由電訊公司宰割。
撥款四川有違基本法
在公眾一片爭議聲下,港府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二十億港幣,作為四川地震災後重建之用。而最奇妙的是,在公眾一片質疑聲中,除了公民黨未有表態支持政府撥款申請與否外,立法會其餘三大黨,包括民主黨、自由黨和民建聯,都打算支持政府的撥款申請。
不作質疑議員失職
在民族主義、政治正確的旗幟下,筆者恐怕不少立法會議員,為了自身的議席着想都不敢反對有關的撥款申請。但立法會議員不對申請作出質疑,本身就是失職行為。由於香港是實施成文憲法(Written Constitution)的地區,國會的決定不像本身沒有成文憲法的英國,具至高無上的效力。立法機構的任何立法,行政機構的任何作為,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的各種要求。行政機關以及立法會,都應力求避免訂立有違反《基本法》之嫌的法律。而根據《基本法》第一○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而一○六條的英文文本更指,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use its financial revenues exclusively for its own purposes, and they shall not be handed over to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exclusively在中文指「只能」,具非常強烈的排他性。不論中英文而言,都是非常嚴格的寫法。由於根據《基本法》,英文與中文同屬官方語文,而很多《基本法》判例都是用英文的,換言之,一旦提上司法覆核,除非人大常委又一次撕破臉亂釋法,否則二十億撥款有可能泡湯的。不論民主黨、自由黨以至民建聯,為何他們可以不顧立法會議員應有責任,仔細審視政府撥款申請的合憲性,只是礙於香港民族主義思潮高漲下,任由公眾反感的違憲撥款得到批准。如果立法會議員可以為了政治方便,一次又一次批准違憲法律或措施,那香港《基本法》以至法治精神又去了那裏呢?立法會議員與其他公僕一樣,可是支取納稅人的錢的。
賑災基金或保不了
筆者明白,四川災區確實要一筆錢去進行重建,但香港法律不容許公帑捐款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政府最多鼓勵市民和大財團更積極捐款,但公帑就斷不能捐。如果有人真的提上司法覆核,就有可能因為有違憲之嫌,連在回歸前《基本法》未生效時成立的賑災基金也保不了。若要避免司法爭論,立法會應做他們要做的事,反對撥款申請。
不作質疑議員失職
在民族主義、政治正確的旗幟下,筆者恐怕不少立法會議員,為了自身的議席着想都不敢反對有關的撥款申請。但立法會議員不對申請作出質疑,本身就是失職行為。由於香港是實施成文憲法(Written Constitution)的地區,國會的決定不像本身沒有成文憲法的英國,具至高無上的效力。立法機構的任何立法,行政機構的任何作為,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的各種要求。行政機關以及立法會,都應力求避免訂立有違反《基本法》之嫌的法律。而根據《基本法》第一○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而一○六條的英文文本更指,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use its financial revenues exclusively for its own purposes, and they shall not be handed over to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exclusively在中文指「只能」,具非常強烈的排他性。不論中英文而言,都是非常嚴格的寫法。由於根據《基本法》,英文與中文同屬官方語文,而很多《基本法》判例都是用英文的,換言之,一旦提上司法覆核,除非人大常委又一次撕破臉亂釋法,否則二十億撥款有可能泡湯的。不論民主黨、自由黨以至民建聯,為何他們可以不顧立法會議員應有責任,仔細審視政府撥款申請的合憲性,只是礙於香港民族主義思潮高漲下,任由公眾反感的違憲撥款得到批准。如果立法會議員可以為了政治方便,一次又一次批准違憲法律或措施,那香港《基本法》以至法治精神又去了那裏呢?立法會議員與其他公僕一樣,可是支取納稅人的錢的。
賑災基金或保不了
筆者明白,四川災區確實要一筆錢去進行重建,但香港法律不容許公帑捐款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政府最多鼓勵市民和大財團更積極捐款,但公帑就斷不能捐。如果有人真的提上司法覆核,就有可能因為有違憲之嫌,連在回歸前《基本法》未生效時成立的賑災基金也保不了。若要避免司法爭論,立法會應做他們要做的事,反對撥款申請。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譚偉豪參選有待解答的問題
立法會選舉將近之時,與選舉相關的政治火頭亦在資訊科技界四處燃起。近月來動作頻頻的譚偉豪,已推出電視宣傳片,以及四處建立Facebook Group,好不熱鬧。
不過譚偉豪的一連串動作,就很可能違反個別機構應守的中立原則,甚至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嫌,如果不妥善處理,有可能令資訊科技界的選舉蒙上陰影。
筆者在較早前的文章曾提及,譚偉豪在Facebook開了個生產力促進局的facebook群組,但生產力促進局和譚偉豪一直都未有回應。筆者想指出,生產力促進局是按《生產力促進局條例》(香港法例1116章)成立的組織,成員亦由行政長官委任。
亮相節目是否違規
更重要的是,根據《生產力促進局條例》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等未獲生產力促進局授權,不得使用或管有促進局的標誌、有生產力促進局名稱的標誌或圖樣,或令人誤會其為生產力促進局標誌或圖樣的東西,否則可被罰款1000元。為何生產力促進局至今一直都未採取行動?這只會令公眾對生產力促進局成員甚至政府本身在選舉的中立性產生質疑。而譚偉豪身為生產力促進局副主席,知法犯法是不是有點兒那個。
而譚偉豪的一連串在收費電視播出的片段,明顯亦很有問題,譚偉豪在4月8日接受《信報》訪問時,指他因《星島日報》一篇文章被控誹謗,不影響他參選今年立法會選舉,那是不是可視為他已經公開宣布參選或表露參選意圖?
如果出現這情況,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二條,選舉廣告指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於一名候選人當選而發布的通知或廣播。若然如此,那個以譚偉豪為主角,在畫面上出現譚偉豪詳細履歷的《IT達人Talk》,會否已經構成選舉廣告?
構成選舉廣告,就會產生兩個法律問題。首先,根據《廣播條例》附表四第十二條,禁止任何屬宗教、政治或關於工業糾紛的廣告,出現在收視電視台的廣播中,而選舉廣告已經符合政治廣告的基本條例,那廣管局是否應該根據《廣播條例》就譚偉豪的《IT達人Talk》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甚至採取進一步行動?
惹上法律火頭
另一方面,若然有構成選舉廣告之嫌,由於在電視台上A賣廣告所費不菲,而資訊科技界的選舉經費上限只有35萬元,這樣有可能令譚偉豪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45條,因第45條寫明,超支本身便是非法行為,可被檢控。
除了譚偉豪本身可能惹上麻煩,《IT達人Talk》在香港中文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協助下拍攝,但香港中文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並非獨立法人團體,那大學校長、校董會或教務會,有沒有授權資訊工程學系,對一個擺明有政治成分的項目提供協助?如果這被視為選舉廣告,有可能要簽署一份同意支持聲明書,那誰有權力簽這份法定聲明書?如果因學系的決定,令香港中文大學本身作為法人團體,因而惹上官非,責任又由誰負責?
很明顯,這次譚偉豪已經不只惹上政治火頭這麼簡單,譚偉豪的參選已經同時惹上大量的法律火頭,這些火頭都有可能影響這次資訊科技界選舉的公正性。筆者希望政府、廣管局、生產力促進局、香港中文大學以至譚偉豪本人,徹底向公眾解釋清楚,這一連串事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否則不少資訊科技界人士,都會對這次選舉,抱有極大懷疑態度。
不過譚偉豪的一連串動作,就很可能違反個別機構應守的中立原則,甚至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嫌,如果不妥善處理,有可能令資訊科技界的選舉蒙上陰影。
筆者在較早前的文章曾提及,譚偉豪在Facebook開了個生產力促進局的facebook群組,但生產力促進局和譚偉豪一直都未有回應。筆者想指出,生產力促進局是按《生產力促進局條例》(香港法例1116章)成立的組織,成員亦由行政長官委任。
亮相節目是否違規
更重要的是,根據《生產力促進局條例》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等未獲生產力促進局授權,不得使用或管有促進局的標誌、有生產力促進局名稱的標誌或圖樣,或令人誤會其為生產力促進局標誌或圖樣的東西,否則可被罰款1000元。為何生產力促進局至今一直都未採取行動?這只會令公眾對生產力促進局成員甚至政府本身在選舉的中立性產生質疑。而譚偉豪身為生產力促進局副主席,知法犯法是不是有點兒那個。
而譚偉豪的一連串在收費電視播出的片段,明顯亦很有問題,譚偉豪在4月8日接受《信報》訪問時,指他因《星島日報》一篇文章被控誹謗,不影響他參選今年立法會選舉,那是不是可視為他已經公開宣布參選或表露參選意圖?
如果出現這情況,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二條,選舉廣告指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於一名候選人當選而發布的通知或廣播。若然如此,那個以譚偉豪為主角,在畫面上出現譚偉豪詳細履歷的《IT達人Talk》,會否已經構成選舉廣告?
構成選舉廣告,就會產生兩個法律問題。首先,根據《廣播條例》附表四第十二條,禁止任何屬宗教、政治或關於工業糾紛的廣告,出現在收視電視台的廣播中,而選舉廣告已經符合政治廣告的基本條例,那廣管局是否應該根據《廣播條例》就譚偉豪的《IT達人Talk》作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甚至採取進一步行動?
惹上法律火頭
另一方面,若然有構成選舉廣告之嫌,由於在電視台上A賣廣告所費不菲,而資訊科技界的選舉經費上限只有35萬元,這樣有可能令譚偉豪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45條,因第45條寫明,超支本身便是非法行為,可被檢控。
除了譚偉豪本身可能惹上麻煩,《IT達人Talk》在香港中文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協助下拍攝,但香港中文大學資訊工程學系並非獨立法人團體,那大學校長、校董會或教務會,有沒有授權資訊工程學系,對一個擺明有政治成分的項目提供協助?如果這被視為選舉廣告,有可能要簽署一份同意支持聲明書,那誰有權力簽這份法定聲明書?如果因學系的決定,令香港中文大學本身作為法人團體,因而惹上官非,責任又由誰負責?
很明顯,這次譚偉豪已經不只惹上政治火頭這麼簡單,譚偉豪的參選已經同時惹上大量的法律火頭,這些火頭都有可能影響這次資訊科技界選舉的公正性。筆者希望政府、廣管局、生產力促進局、香港中文大學以至譚偉豪本人,徹底向公眾解釋清楚,這一連串事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否則不少資訊科技界人士,都會對這次選舉,抱有極大懷疑態度。
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施政無改善 七一出洋相
由2003年7月1日,有五十多萬名市民,參與由民間人權陣綫主辦反對《基本法》廿三條以來,七一遊行已經成為了回歸紀念日其中一個重點政治節目,也是六四維園燭光晚會後另一個重要政治活動。
改善管治靠制度 非換領導
除了2003年那次,群眾與主辦機構的看法一致外,由2004年開始,民間人權陣綫所提出的遊行主題,都不見得為大多數遊行人士所認同。但有一個遊行主題,在2005年曾蔭權上台後,曾以為有望改進,豈知今年再度成為遊行主題之一:管治的問題。為何過去5年走了一轉,由商人當特首,變成由公務員當特首,管治問題仍然解決不了。
在英國管治年代,並非未有過管治問題。在上世紀七十年代,麥理浩勳爵未來香港擔任總督前,盡管戰後的香港總督都算是質素優良的英國公務員,但香港政府內部亂七八糟,警察、公務人員貪污、公共政策等問題多多。
在麥理浩後,麥理浩成立廉政公署,在制度上徹底解決了貪污問題,之後的香港政府的水準才保持平穩。
由此可見,改善管治的關鍵在於制度上的改革,利用改革解決一些現有制度上未能解決的問題,才能令管治問題得到長久的改善,改善管治不能只是透過撤換一兩名領導人就做得到。
在中國收回香港前,由於包括總督在內都是公務員,政治決定實際上由受過西敏寺民主政治鍛練的倫敦內閣官員拍板。由於倫敦的官員普遍有駕馭民意等經驗,因此英國訂下的宏觀政策方針,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過後便甚少撞大板。而1997年後,香港人就要找人做回當年倫敦所做的事,所謂的管治問題事實上由這裏而來。
訓練政治人才沒有捷徑,只有經歷過選戰的洗禮,才知道像操控傳媒、防止制定得罪民眾政策等的竅門。偏偏現時中國不容許香港發展全面的民主政制,經常想辦法去繞過選舉這道門去訓練政治人才。
因此不斷冒險以走捷徑的方法,找了一大堆不孚眾望的人領導政府,政府的管治不斷出現問題才怪。由董建華年代那堆接連闖禍的問責官員,到曾蔭權在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委任上洋相百出,都可以看到沒有選舉,就很難談上良好管治,由公務員來擔任政府首腦都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管治5年無進步 京幫倒忙
由過去五年原地踏步來看,如果政府不落實全面民主,最終香港仍然出不了善於作出政治決定的政治人才,以取代倫敦的角色。
而中國政府沒有實施西方民主的經驗,由北京作出政治決定更可能愈幫愈忙,甚至引來香港市民的強烈反彈,如果這政治真正一天都不解決,管治問題有可能繼爭取普選後,成為另一個七一遊行的長期主題之一,不論民間人權陣綫有否提及改善管治的口號也好,市民都不會滿意政府的施政表現。
如果政府不想因每年政治管治出洋相,而成為七一遊行的針對對象,港府必須認識到,政改與改善管治兩者其實互為表裏,缺一不可。當然,全面民主不代表施政立即改善,這亦需要一個過程。但如果不盡早實施民主,有可能未來若干年的七一遊行,都會以政府的施政作為主題。而施政問題長期困着解決不了,可謂香港人之不幸。
改善管治靠制度 非換領導
除了2003年那次,群眾與主辦機構的看法一致外,由2004年開始,民間人權陣綫所提出的遊行主題,都不見得為大多數遊行人士所認同。但有一個遊行主題,在2005年曾蔭權上台後,曾以為有望改進,豈知今年再度成為遊行主題之一:管治的問題。為何過去5年走了一轉,由商人當特首,變成由公務員當特首,管治問題仍然解決不了。
在英國管治年代,並非未有過管治問題。在上世紀七十年代,麥理浩勳爵未來香港擔任總督前,盡管戰後的香港總督都算是質素優良的英國公務員,但香港政府內部亂七八糟,警察、公務人員貪污、公共政策等問題多多。
在麥理浩後,麥理浩成立廉政公署,在制度上徹底解決了貪污問題,之後的香港政府的水準才保持平穩。
由此可見,改善管治的關鍵在於制度上的改革,利用改革解決一些現有制度上未能解決的問題,才能令管治問題得到長久的改善,改善管治不能只是透過撤換一兩名領導人就做得到。
在中國收回香港前,由於包括總督在內都是公務員,政治決定實際上由受過西敏寺民主政治鍛練的倫敦內閣官員拍板。由於倫敦的官員普遍有駕馭民意等經驗,因此英國訂下的宏觀政策方針,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過後便甚少撞大板。而1997年後,香港人就要找人做回當年倫敦所做的事,所謂的管治問題事實上由這裏而來。
訓練政治人才沒有捷徑,只有經歷過選戰的洗禮,才知道像操控傳媒、防止制定得罪民眾政策等的竅門。偏偏現時中國不容許香港發展全面的民主政制,經常想辦法去繞過選舉這道門去訓練政治人才。
因此不斷冒險以走捷徑的方法,找了一大堆不孚眾望的人領導政府,政府的管治不斷出現問題才怪。由董建華年代那堆接連闖禍的問責官員,到曾蔭權在副局長和政治助理委任上洋相百出,都可以看到沒有選舉,就很難談上良好管治,由公務員來擔任政府首腦都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管治5年無進步 京幫倒忙
由過去五年原地踏步來看,如果政府不落實全面民主,最終香港仍然出不了善於作出政治決定的政治人才,以取代倫敦的角色。
而中國政府沒有實施西方民主的經驗,由北京作出政治決定更可能愈幫愈忙,甚至引來香港市民的強烈反彈,如果這政治真正一天都不解決,管治問題有可能繼爭取普選後,成為另一個七一遊行的長期主題之一,不論民間人權陣綫有否提及改善管治的口號也好,市民都不會滿意政府的施政表現。
如果政府不想因每年政治管治出洋相,而成為七一遊行的針對對象,港府必須認識到,政改與改善管治兩者其實互為表裏,缺一不可。當然,全面民主不代表施政立即改善,這亦需要一個過程。但如果不盡早實施民主,有可能未來若干年的七一遊行,都會以政府的施政作為主題。而施政問題長期困着解決不了,可謂香港人之不幸。
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智能卡收費系統暗藏危機
過往,大家認為智能卡收費系統是安全的,皆因智能卡讀卡機不易買到,加上智能卡與讀卡機之間的通訊,一般都經過加密,因此,智能卡都被視為比磁帶更安全的電子付款記錄媒體。
無可否認,智能卡上已加密的資料,比較難於複製,不過,最近荷蘭的一項實驗引起不少人的關注。荷蘭有一位大學教授發現NXP(前身是飛利浦半導體,這也是由飛利浦研發的技術) Mifare Classic卡的保安漏洞,他可以利用一些假讀卡機,成功讀取不同人的Mifare Classic卡數據資料後,並將智能卡複製。由於Mifare Classic廣泛應用於倫敦公共交通系統蠔卡(Oyster Card),以及台北捷運悠遊卡之上,如果這兩地的系統不將Mifare Classic系統升級至使用較高加密程度的Mifare新一代系統,後果有如為不法之徒開啟印製偽鈔之門,這種電子「偽鈔」對整個經濟社會所構成的危害,絕對非同小可。
八達通須升級
香港八達通雖然是使用Sony Felica,但這系統卻用Triple DES(Data Encryption System),這是其他電子付款媒介所使用的加密系統,過往未有發現被大規模破解的迹象,但既然同樣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發展Mifare Classic,所用的加密機制被人成功突破,而美國政府亦逐步以AES取代DES為本的加密技術,那麼正在使用Felica技術的八達通公司,也應有心理準備,現有Felica使用的加密機制有可能被人攻破,而八達通必須及早準備,按部就班將市面的八達通卡保安系統升級。
由於市面流通極為大量的八達通卡,因此,升級計劃很早便要實施,但最低限度,讀卡系統應該逐步同時支援Triple DES以及AES加密算法,因為現在全世界的主要加密及保安機制,都會慢慢向AES標準邁進。在Mifare開發公司NXP與Sony合組了 Moversa的合資公司後,亦表明會提供新一代支援AES加密技術的方案。一旦Moversa開始提供支援AES的方案,八達通就要展開升級工作。
另一方面,新發出的智能卡除了支援新加密技術之外,八達通公司亦應詳細規定回收舊智能卡的計劃,例如定期公布將某一個發卡年份的卡更換,免費由舊卡變成新卡,以及將第一代卡設定最後有效日期,防止保安技術較弱的舊卡變成整個防偽保安機制的漏洞。
市民要習慣換卡
香港比較缺乏這類更換舊卡意識和習慣,一方面香港的八達通卡損耗率不算低,絕大部分八達通卡都不會有超過十年壽命,另一方面,香港的鈔票亦不像美元,成為世界各地不法之徒的偽冒對象,很多上世紀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印製的香港鈔票,現在仍然安全地流通。美國很多時為了對付假鈔集團,對舊鈔票的流通和兌換實施較嚴格限制,令美國人比較易接受定期換鈔票的習慣,但香港可能需要一些公眾教育,才可能養成留意智能卡型號的習慣。
在看待一些資訊科技保安問題上,防患於未然永遠都比發現出問題之後才去杜絕來得好。若果八達通卡公司以至金管局,現在就有智能卡保安問題的升級和應對方案,這對保持香港金融制度的穩定性,以至治安都大有好處的。如果當局在出事之後,才來千方百計補救,市民對智能卡支付系統的信心,以至零售市場的穩定都會大受打擊,同時亦不一定補救得了。八達通系統都用了十年以上,是時候來一次升級和檢討。
無可否認,智能卡上已加密的資料,比較難於複製,不過,最近荷蘭的一項實驗引起不少人的關注。荷蘭有一位大學教授發現NXP(前身是飛利浦半導體,這也是由飛利浦研發的技術) Mifare Classic卡的保安漏洞,他可以利用一些假讀卡機,成功讀取不同人的Mifare Classic卡數據資料後,並將智能卡複製。由於Mifare Classic廣泛應用於倫敦公共交通系統蠔卡(Oyster Card),以及台北捷運悠遊卡之上,如果這兩地的系統不將Mifare Classic系統升級至使用較高加密程度的Mifare新一代系統,後果有如為不法之徒開啟印製偽鈔之門,這種電子「偽鈔」對整個經濟社會所構成的危害,絕對非同小可。
八達通須升級
香港八達通雖然是使用Sony Felica,但這系統卻用Triple DES(Data Encryption System),這是其他電子付款媒介所使用的加密系統,過往未有發現被大規模破解的迹象,但既然同樣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發展Mifare Classic,所用的加密機制被人成功突破,而美國政府亦逐步以AES取代DES為本的加密技術,那麼正在使用Felica技術的八達通公司,也應有心理準備,現有Felica使用的加密機制有可能被人攻破,而八達通必須及早準備,按部就班將市面的八達通卡保安系統升級。
由於市面流通極為大量的八達通卡,因此,升級計劃很早便要實施,但最低限度,讀卡系統應該逐步同時支援Triple DES以及AES加密算法,因為現在全世界的主要加密及保安機制,都會慢慢向AES標準邁進。在Mifare開發公司NXP與Sony合組了 Moversa的合資公司後,亦表明會提供新一代支援AES加密技術的方案。一旦Moversa開始提供支援AES的方案,八達通就要展開升級工作。
另一方面,新發出的智能卡除了支援新加密技術之外,八達通公司亦應詳細規定回收舊智能卡的計劃,例如定期公布將某一個發卡年份的卡更換,免費由舊卡變成新卡,以及將第一代卡設定最後有效日期,防止保安技術較弱的舊卡變成整個防偽保安機制的漏洞。
市民要習慣換卡
香港比較缺乏這類更換舊卡意識和習慣,一方面香港的八達通卡損耗率不算低,絕大部分八達通卡都不會有超過十年壽命,另一方面,香港的鈔票亦不像美元,成為世界各地不法之徒的偽冒對象,很多上世紀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印製的香港鈔票,現在仍然安全地流通。美國很多時為了對付假鈔集團,對舊鈔票的流通和兌換實施較嚴格限制,令美國人比較易接受定期換鈔票的習慣,但香港可能需要一些公眾教育,才可能養成留意智能卡型號的習慣。
在看待一些資訊科技保安問題上,防患於未然永遠都比發現出問題之後才去杜絕來得好。若果八達通卡公司以至金管局,現在就有智能卡保安問題的升級和應對方案,這對保持香港金融制度的穩定性,以至治安都大有好處的。如果當局在出事之後,才來千方百計補救,市民對智能卡支付系統的信心,以至零售市場的穩定都會大受打擊,同時亦不一定補救得了。八達通系統都用了十年以上,是時候來一次升級和檢討。
貴州民變反映了甚麼
貴州甕安縣在上周六發生了自西藏事變以來最大型的警民衝突,當地民眾不滿公安局,在一宗姦殺案中不但包庇了與副縣長有親友關係的疑犯,還對伸寃的死者家屬嚴刑對付。當地中學生以及民眾不滿一發不可收拾,就火燒公安局和縣政府大樓。這可能是自文革以來,首次有民眾成功武攻縣政府大樓和公安局。
官僚腐敗網絡盤根錯節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次貴州爆發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事實上是中國民眾近數年以來的憤怒開始出現總爆發的結果。中國一向都有官僚濫用權力的問題,胡亂徵地有之,包庇皇親國戚有之,不一而足。在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要伸寃的最後一道門是上訪。所謂上訪,就是向再上一級政府投訴,希望政府介入。但由於中國官僚的腐敗網絡盤根錯節,往往鎮級政府在縣級政府包庇下才敢貪污,同樣地,縣級政府受到市級甚至省級官員包庇才貪污,因此,儘管官方表示人民有權上訪,但是上訪這項體制內的監督權力,事實上發揮不了任何作用。最糟還不是上訪無效,而是民眾去了上訪投訴後,會被當地公安打擊報復,過往的打擊報復手段一般為行政拘留,或製造一些罪名送到監牢去。這令民眾的不滿得不到抒發。而涉及公安局或大官的強姦案,如果受到包庇就特別容易激怒人民,像二○○七年一月,四川省大竹萊士德酒店十六歲女迎賓楊代麗被姦殺案,疑犯就被公安局包庇而觸發大型警民衝突,群眾決定焚燒事發酒店洩憤。而在大竹事件後,類似事件未有得到及時清理,但地方公安官員對付伸寃民眾的離譜程度不斷升級,最後連最怕事的中國農民,都毅然選擇與有槍桿子撐腰的公安和政府機關對抗,火燒政府和公安大樓。
制度不改善忍耐力崩潰
過往出現這類大型騷亂事件,雖然有網民在論壇貼出報道文章,都很快被網主刪去,但這次,中國史無前例出現大量網民,敢於與網主對抗,不斷貼出反封鎖文章,甚至四處傳播搖滾版《國際歌》的影片,如果中國政府不盡快作出適當的政治改革,以制度去改善吏治,筆者相信中國民眾的忍耐很快走向極限,只要多一兩宗類似事件,或在四川豆腐渣學校事件處理上激怒民眾,星星之火,就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官僚腐敗網絡盤根錯節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次貴州爆發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事實上是中國民眾近數年以來的憤怒開始出現總爆發的結果。中國一向都有官僚濫用權力的問題,胡亂徵地有之,包庇皇親國戚有之,不一而足。在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要伸寃的最後一道門是上訪。所謂上訪,就是向再上一級政府投訴,希望政府介入。但由於中國官僚的腐敗網絡盤根錯節,往往鎮級政府在縣級政府包庇下才敢貪污,同樣地,縣級政府受到市級甚至省級官員包庇才貪污,因此,儘管官方表示人民有權上訪,但是上訪這項體制內的監督權力,事實上發揮不了任何作用。最糟還不是上訪無效,而是民眾去了上訪投訴後,會被當地公安打擊報復,過往的打擊報復手段一般為行政拘留,或製造一些罪名送到監牢去。這令民眾的不滿得不到抒發。而涉及公安局或大官的強姦案,如果受到包庇就特別容易激怒人民,像二○○七年一月,四川省大竹萊士德酒店十六歲女迎賓楊代麗被姦殺案,疑犯就被公安局包庇而觸發大型警民衝突,群眾決定焚燒事發酒店洩憤。而在大竹事件後,類似事件未有得到及時清理,但地方公安官員對付伸寃民眾的離譜程度不斷升級,最後連最怕事的中國農民,都毅然選擇與有槍桿子撐腰的公安和政府機關對抗,火燒政府和公安大樓。
制度不改善忍耐力崩潰
過往出現這類大型騷亂事件,雖然有網民在論壇貼出報道文章,都很快被網主刪去,但這次,中國史無前例出現大量網民,敢於與網主對抗,不斷貼出反封鎖文章,甚至四處傳播搖滾版《國際歌》的影片,如果中國政府不盡快作出適當的政治改革,以制度去改善吏治,筆者相信中國民眾的忍耐很快走向極限,只要多一兩宗類似事件,或在四川豆腐渣學校事件處理上激怒民眾,星星之火,就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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