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立會公審銀行 雷曼炸彈未拆

雷曼迷債所引發的政治風暴,不單未有平息迹象,而且在上周進入一個里程碑。立法會已經通過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特權,就雷曼迷債事件進行聆訊。

銀行界當然不希望立法會召開聆訊,因為立法會有權發出手令,迫銀行交出所有相關的文件,屆時香港銀行的運作方式全面曝光,銀行界當然不希望這結果出現。

銀行拖延失機 釀政治災難


但由於雷曼事件解決時間拖得太久,如果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失敗,而這些雷曼苦主全數取回本金無望,成為一群輸掉積蓄,進行過激行動機會成本超低之人,恐怕當中的政治後果誰都承受不起。因此,就算連民建聯都不得轉變立場,支持成立調查委員會。

本來,如果銀行公會有政治智慧,搶在立法會研究成立專責委員會前,邀請社會上德高望重的人,以及部分立法會議員,組成一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並且講明銀行公會可以接受的調查界綫(例如涉及商業機密的部分,可以考慮進行閉門聆訊),或成功游說政府,由行政長官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迷債事件,都可以避免這次政治災難。因為雷曼苦主們,在未發生事件前一向都相當信任銀行,他們要求查出誰把他們的信任出賣是相當合情合理的。

但由於銀行不察覺這件事的政治性,以及雷曼苦主們的決心,甚至連約見立法會議員,都用銀行界慣用的摸酒杯底的方法,意圖了結事件,錯過了在銀行界控制範圍內自行拆彈的最佳時機。雷曼苦主們期望在法庭以外,立法會議員運用法律賦予的特權替他們出頭,至少將這批銀行界拿出來公審就很不令人意外。

在這一刻,苦主根本沒有期望可以取回款項,因為他們都相信繁複的訴訟和仲裁程序,他們只是想銀行家們在電視鏡頭前被公審。

泛民主派在雷曼事件中,毫不猶疑站在苦主這一邊,苦主對他們的支持和信任是不用懷疑。

而在立法會表決中具決定性作用的民建聯,由於民建聯不想得失長期以來支持親共陣營運動,但這次成為針對對象的中銀(香港),但又不想輸掉選票,因此,民建聯的立場幾次左搖右擺,一時就裝作支持苦主,一時就支持銀行界的立場。在立法會表決前,民建聯一直都不能夠表明他們對成立專責委員會的態度。

苦主盡地一煲 民建聯為難

如果民建聯否決成立調查委員會,雷曼苦主認為他們尋求公道最後希望幻滅,這批人固然很大機會成為了泛民主派的鐵桿支持者,令民建聯流失不少中產以及長者支持票,但另一方面,一旦有激動的雷曼苦主自殺、或做出其他過激行為,社會除了把責任歸咎於政府和銀行界,民建聯在關鍵時刻的決定,亦要負起極大的責任。由於這件事發展至非黑即白的地步,民建聯的走動空間根本不大,民建聯支持成立專責委員會也實屬為勢所迫。

總言之,雷曼迷債事件發展至今,由於銀行界和政府不果斷,苦主亦未能很迅速全數取回一生積蓄,事件中苦主的挫折亦令他們心中積存相當多的怒氣,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已經成為控制場面的最後減壓閥。還好這減壓閥最後沒有因個別政黨的決定而被阻塞,否則之後局勢如何收科,筆者實在不敢亂猜。

但雷曼苦主們仍然在看立法會如何審理這件事,因此,炸彈仍然未拆,只不過,遲爆總好過現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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