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域名註冊機構管治 政府應慎重

香港政府最近又要就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HKIRC)的管治問題動手動腳,包括要設立一個來自不同組別的諮詢委員會,聲稱要提升 HKIRC 不同持份者參與監察董事會的運作。

不過,香港政府似乎忘記,HKIRC 現時的管治問題有可能來自政府一些應做不做,不該做便做了的做法。

政府在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指出,政府按照一向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準則委任,但近年香港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時,表現一塌糊塗,那些諮詢及法定組織席位成為政治酬庸工具,很不幸,現時 HKIRC 的副主席民建聯成員徐尉玲正是當中的表表者,筆者以至不少業界人士對有如此濃厚政界背景的任命深表懷疑,亦不認為徐尉玲能如文件所言,具有提升 HKIRC 的管治水平,不過,政府就是把業界意見當成耳邊風。

政府委任亂章法

政府委任出來的董事,不少作風兒戲的程度,簡直令人大開眼界,在去年12月周年大會的續會上,才選出李慧芬擔任政府那方其中一位董事,但不久李慧芬便辭職,由于善基接任,雖然于善基是 HKIRC 的創辦人之一,不過筆者要質疑的是,如果政府明知李慧芬女士如此貴人事忙,為何要委任李慧芬擔任董事,搞得匆匆幾個月便換了于善基接下董事一職。似乎現時要提升管治水平是香港政府,而不是 HKIRC,因為香港政府如此胡亂委任董事席位,看來未來 HKIRC 政府那邊委任出來的董事,當中說不定會演出連場好戲,令人不欲觀之。

雖然于善基是 HKIRC 創辦人之一,但于善基主管 HKIRC 期間,發明的董事保密制度,在民選制度正式實行後帶來很大的問題。作為民選董事,難免要就一些重大決策的意見諮詢選民,以至向選民交代商討進展,但 HKIRC 不准許董事將董事會內的討論內容向外人透露,要各董事簽保密承諾書,請問這種無從問責,亦無透明度的決策機制,就算有民選委任也好,難道也會很民主嗎?事實上,各持份者要了解 HKIRC 運作是連門也沒有,因此,政府搞什麼諮詢委員會,除了滿足一大堆沽名釣譽人士的虛榮心外,如果不把于善基時代發明的機制廢止,根本搞什麼諮詢委員會也只是裝飾一下門面,並不能提升 HKIRC 的透明度和管治水平。

董事保密制不當

如要提升 HKIRC 的管治水平,除了要提升香港政府的管治水平,公眾也要搞清楚 HKIRC 的準確定位,既然 HKIRC 是一個向公眾負責的非牟利機構,根本不應如商業機構一樣要求董事簽署保密承諾書,以至把其他的域名註冊機構也當成對手來處理。政府若然委任其他國際主要域名管理機構的成員擔任諮詢委員,可能對 HKIRC 進一步提升,以至有效以公平解決爭端更有幫助,其他國家的經驗和準則,明顯更加值得香港參考。

另一方面,政府現時一如委任四名董事的做法,根本是閉門造車,立法會議員應該爭取政府必須委任具備域名註冊相關經驗的人擔任董事,而且政府委任董事不可同時兼具政黨成員,或有明顯政治立場民間組織的常委身份,所有委任都必須得到立法會同意,不能任由沒有民意授權的行政機關自把自為,當 HKIRC 的董事席位當成太公的豬肉來分。

香港政府現時的表現,實在令人憂慮,恐怕HKIRC 日後的管治,只會被這個凡事政治化的政府搞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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