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高中生鄭詠欣為總統上課

在外界沒有期望下,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中國政府突然釋放公盟負責人許志永律師,以及維吾爾人網站維吾爾在線伊力哈木教授,成為了少數能夠在中國當局拘捕後,未經判刑釋放的維權人士。

當然,不同人對許志永和伊力哈木教授獲釋的原因有不同的解釋,但有一點很重要,除了馬英九領導的台灣政府,以及中國國民黨對這兩人無理被拘不發一言外,中國和香港有很多人,都挺直腰板,無懼中國當局的威嚇,公開表態反對中國政府無理拘捕行動,為這兩個人的自由奔走。香港有一名高中女生鄭詠欣,更敢於向中國總理溫家寶發公開信,並投書報章,質疑中國當局打壓公盟的原因,以及拘捕許志永的理由,受到外界廣泛注目。

今天的中國共產黨,由於官員廣泛貪污腐敗、濫用權力,因此,共產黨在中國民眾心中已經沒有什麼公信力,只剩下軍隊、特務及警察等國家機器可以裝裝樣子嚇人。但由於官員們自己都心知肚明,他們做的事沒有道理,失盡民心,因此,對著共產黨,只要你挺起腰板,沒有向他們下跪,知道靠威嚇達不成他們的目的,他們便不得不妥協和退讓,欺善怕惡是任何生命臨近終結的專制政體的共同特色。

因此,就像教育部前主任秘書,現任政治大學教授莊國榮所說的,對中國就是不能沒GUTS,一旦對中國沒GUTS,不能堅持下來,一貫欺善怕惡的中國共產黨便會像欺負西藏人一樣欺負台灣人,因為他們不能在惡人身上得到任何好處,所以他們欺負善良的人只會更狠、更無恥。本來中國政府找伊力哈木和許志永下手,就是因為他們都是溫和派,好欺負,中國政府估不到這麼多「惡人」向中國當局施加壓力,才不得不在十月一日中國國慶日前,釋放許志永和伊力哈木。

對著中國,必須要有勇氣對其說不,當香港一個高中學生都知道這個道理,為了營救許志永不惜公開投書批評溫家寶時,作為台灣的總統更加應該硬起來!

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馬英九給曾蔭權的教訓

對馬英九而言,颱風莫拉克不單令台灣中南部受重創,他的政治生命同樣受重創。當陳水扁當政時的教育部主任秘書,現任政治大學副教授莊國榮替謝長廷助選時,那些難聽非常,指馬英九為無膽匪類 的言論,被人拿出來重溫,甚至被不少中間選民封他為先知時,大家可以想像到這次風災所展現的無能形象,對馬英九帶來怎樣的打擊。

  民情事小,人命事大,危機管理不當,可以令生靈塗炭。而這次 八八水災馬英九差劣的表現,對香港當政者,甚至企業管理人員都不 無啟示。

港府須定期檢視 應變程序

  這次馬英九之所以被人看出無能,除了因為這次風災死的人實在多外,另一方面,他這次的做法,亦被人拿來與李登輝應付1999年九 二一地震,以及陳水扁處理多次風災、水災的表現作比較。李登輝和陳水扁,都照足處理天災應有的程序和步驟和處理災難,因此就算當 時都被猛烈批評,但後來民意基本上仍然支持李登輝和陳水扁在處理 危機時表現。而馬英九這次處理危機,就有如新手一樣,沒有參考過 前朝的做法,加上馬英九以至他的團隊不是慣於短時間作出重大決定 ,結果當然救災救得一塌糊塗,不知所謂,就連國民黨的立委都無法 忍受這種表現。

  對於香港而言,參考港英年代處理災難的做法甚為重要,盡管香 港在實施嚴格的斜坡管理制度後,嚴重山泥傾瀉發生次數大為減少, 政府亦很努力解決個別地區的洪水氾濫問題,不過,香港特區成立時 間仍不到10年,除了沙氏,很大天災香港人都未見識過。因此,香港 政府高層官員,仍需要定期檢視過往處理危機的做法,並且與其他國 家,特別處境相類的國家作出比較,溫習處理危機的應變程序,不要 出了意外時手忙腳亂,除了打擊民望,這更危害市民的生命安全。若個別官員決定,導致相當嚴重的人命傷亡,香港公眾並不會原諒這種表現的。

作為領袖 需犧牲私人生活

  這次馬英九陷入政治土石流的另一個原因,亦在於馬英九政府的 高層官員,根本缺乏從政的人,要有隨時因重大事件犧牲私人生活的 意識,8月8日風災適逢台灣父親節,行政院長劉兆玄以至行政院秘書 長薛香川仍然照常活動,包括慶祝父親節,未有即時處理風災,而事 後亦未有向公眾道歉,反而覺得理直氣壯,令失去親人以及家園的災 民非常憤怒,而所有的政治後果,卻要馬英九一個人全數承擔。

  任何從政的人,特別是執政者,應要明白一旦天災出現,暫時犧 牲私人生活,立即處理危機,既是公眾對領袖的期望,也是處理天災 的黃金法則,因為天災發生後首24小時的表現甚至關鍵,若非如此, 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時,中國總理溫家寶也不用立即飛往災區視察災場 。如果沒有這種心理準備,這個人根本不適合擔任高級官員,甚至作 為政治領袖。一個人擁有的權力愈大,責任亦愈大,犧牲亦愈多,畢 竟這世界沒有免費午餐的。

  天災或大災難並不常見,個別幸運的當政者,可能整個任期都未 遇過重大的意外,但從政不應有任何僥倖心理。定期檢視處理災難的 程序,以及隨時有應付災難而犧牲的準則,可以說是政治人生活的一 部分。沒有把這門課做好的,結果就是一旦天災來臨,政治生命也會 遇上大災難,難以脫身。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管理性服務 由針對性工作者到針對嫖客

最近,本港的少女援交、賣淫問題成為社會熱烈爭論的其中一個主要政策議題,其實不論在香港,還是在歐洲國家,對於性服務,這種同時附著不少社會問題,又涉及多個不同政策範疇的行業,到底應如何妥善管理確令各國頭痛不已。

香港作為前英國殖民地,在管理性工作者的法律上基本跟隨英國, 一樓一鳳並不違法,但開設有一名以上性工作者的「妓院」,或藉操縱他人從事性工作而獲得收益卻是違法,而光顧任何類型的性服務均不屬違法。而近年英國公眾發現,現有法律不足以應付伴隨性服務行業而帶來的非法入境、兒童色情等問題。那又是否應該跟隨德國、荷蘭等歐陸國家,或澳洲、新西蘭等英聯邦國家,將性服務合法化以便管理,還是像北歐國家般,提供性服務不違法,反之光顧性服務就違法,在兩個政策方向之間的爭論不休。而由英國掙扎的經驗,或者可為香港處理援交問題的爭論,帶來一些啟示。

歐陸及澳紐:性服務合法化

德國、荷蘭等歐陸國家,以至澳洲、新西蘭等大洋洲國家,性服務是合法的,不過前題是需在合符一定條件下領有牌照,並需要遵照牌照所列出的各種條件,甚至需要在指定的區域從事業務。

性服務合法化政策背後理念,在於令當局能夠掌握和管理性服務伴隨的毒品、性病和未成年從事性服務等問題,亦杜絕黑社會操縱性工作者,對性工作者進行剝削。而性服務合法化,一般分為澳紐模式,以及德奧模式兩種。

所謂的澳紐模式,就是政府向從事性服務的妓院發出牌照,現時澳洲坎培拉、新南威爾士州、昆士蘭州和維多利亞州這四個東部州份都可以向政府申請牌照經營妓寨,不過地方政府會對牌照持有人作出品格審查,有刑事紀錄的人亦不會獲准申領有關牌照。就算有了牌照,在經營上仍然有一定限制,包括東主有責任讓警方隨時進入搜查,持牌人擁有的牌照數目,以及容許僱用的性工作者數目受限制,還有,性工作者也好,妓院東主也好,如果明知有人染上性病仍然提供服務,亦屬違法。而荷蘭的發牌政策,亦與澳紐相類似。

表面上,如果澳紐等國政府政策執行得當,性服務都可以洗脫受幫會控制的惡名,甚至有妓院集團由於經營得相當成功,在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不過有研究發現,有不少澳紐等地的妓院,牌照擁有人雖然是沒犯罪紀錄的良好市民,但背後操控他們的人,卻是有組織犯罪集團。而政府在審查妓院牌照申請時,能否揪出申請人背後的黑手並不容易。不過澳洲在引進有關政策後,對公共衛生的好處是妓院傳播性病的情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控制,對防治愛滋病等並非毫無貢獻。

另一種是德奧模式,在德國、奧地利和希臘,並不像荷蘭和澳紐一樣,容許妓院變成大企業,只容許個別性工作者向政府申請牌照。在奧地利,申請成為合法持牌性工作者的年齡是十九歲,這即是代表若未成年學生提供獲償的性服務即屬刑事罪行,因為在學學生以及未成年少女,不可能成功申請牌照執業。至於牌照持有人,除了要向政府交稅,亦要進行定期身體檢查,以防這些性工作者傳染性病外,亦要接受警察以及社工的定期跟進,以防牌照持有人被有組織犯罪分子操縱,以及防止性工作者染上毒癮。不過,如果有性工作者,為了逃避要定期會見警察、社工和醫生,拒絕申領牌照,或按牌照要求進行會面那怎辦呢?事實上,仍然有一群性工作者,因為逃避牌照規定而無牌執業。

在二零零二年後,德國亦被迫向澳紐模式過渡,原因在於二零零二年當時執政聯盟成員綠黨提出一項法案,容許性工作者一如其他行業一樣可以受僱,而不用自行獨資經營,為妓院合法掃除了主要的法理障礙。到二零零六年,德國原有禁止性工作者在報章刊登廣告的法律,被德國聯邦法院指為違憲,原有法律被迫廢除,之後全德國性服務廣告滿天飛,有不少州政府更乾脆抽取性服務稅來幫補一下財政收入,和減輕因性服務合法化後所產生的社會成本。

北歐方式:光顧性服務違法

由澳紐模式的管制,到德奧模式的規則,主要目標都是針對性服務引發的副作用,實際上治標不治本,而且有關副作用都不見得能徹底被控制。有組織犯罪集團仍然有辦法控制妓院,而在德國和奧地利,仍然有大批非法入境者違法提供性服務。而與此同時,瑞典政府則大膽採納女權分子對性服務的看法,將管制重點由性工作者轉移到接受性服務的顧客身上,而女權分子的看法由於立了奇功,亦令不少國家將瑞典的法律列為仿效對象。

有不少女性主義者認為,性服務本身代表男性對女性的剝削,這是一種性別霸權,因此,性服務提供者本身才是受害者,而性服務的顧客應是被懲罰的對象。現時法律懲罰性工作者,但不對顧客採取行動根本不合理。而瑞典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根據女性主義分子的學說,修改刑法,將提供性服務列為非刑事罪行,任何性工作者都不會因提供性服務而受罰,不過顧客就大禍臨頭,顧客一旦被捕,會因而罰款,甚至判監六個月。而這法律不單適用任何在瑞典境內的男女,瑞典公民在海外光顧性服務,不論有關服務合法與否,一旦被揭發一樣會受到法律制裁。

瑞典新法律生效後,由於性工作者的米飯班主,亦即顧客們怕被捕後的種種刑罰以外的後果,包括離婚,以至聲譽受損等等,紛紛不敢光顧性服務,直接令瑞典的性服務業大為萎縮。根據某避孕套牌子進行的研究,瑞典是其中一個國民最少光顧性服務的國家之一。

其他國家見瑞典的新法有奇效,亦紛紛跟進,最早跟進是法律制度相近的其他北歐國家,現時挪威和冰島紛紛效法,都照瑞典的法律將性服務提供行為非刑事化,改為針對顧客。其他並非採用北歐法律制度的歐洲國家,亦紛紛研究瑞典模式的可行性,包括英國在內。

英國:試圖中間落墨

由於瑞典模式有奇效,因此英國有不少輿論都呼籲政府改革管制性工作者的法律,將所有性服務提供者的工作非刑事化,而以瑞典為首的北歐模式取代。不過英國政府一直都未有行動,直至最近才將瑞典模式略作修改,希望保留原有法律的同時,亦能夠吸收瑞典模式的長處,解決困擾英國公眾的性服務問題。

蘇格蘭在二零零七年修例,任何人在街上付錢進行性交易,都屬刑事罪行,並首次將兒童色情法律以外,接受性服務的顧客,納入刑法的管制範圍,藉此解決流鶯問題,他們更會將涉案的車牌記錄在案,作為續牌的依據,避免有些性服務的顧客,隨便在街上作「車震」行為,滋擾公眾。而由於蘇格蘭的法律有成效,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在去年亦開始跟隨修改法律,形式和字眼與蘇格蘭大同小異,希望至低限度能減少男士們在街頭光顧流鶯的情況。

而最近英國政府決定進一步引進更辣的法例,過往只有依靠性工作者為生的人需要負上刑事責任,但現在於新法例下,只要光顧了受犯罪集團操縱的性工作者,不論交易前知情與否,顧客都屬刑事罪行,英國政府用普通法的強制責任(Strict Liability)的概念,令性服務的顧客要考慮一旦光顧了受有組織犯罪集團控制性工作者的風險,從而減少國民光顧各類性服務。

英國內政部(Home Office)在執行有關法例時,附帶一些相當狠辣的做法,除了剛才提及,有可能導致駕駛執照或車輛行車證不保外,還包括會將被捕人士的情況通知家人以至同事,而英國政府的廣告海報,亦以這種將性工作者顧客身份曝光的做法作為重點宣傳,不過這種做法會否面臨司法和人權上的挑戰,就不得而知。

雖然英國當局已經試圖中間落墨,但仍然有組織要求英國全面仿效瑞典等北歐國家,全面禁止國民付款在全球任何一個地方光顧性服務。英國政府在二零零三年訂立《二零零三年性犯罪法》時(Sexual Offence Act 2003,香港實際上執行英國《一九五六年性犯罪法》及相關本地化版本),已經禁止英國公民及英國居民(包括在港居英權持有人)在全球任何地方,向十八歲以下人士購買性服務(包括援交,理論上居英權擁有者在港援交,已經有可能觸犯英國法律),但似乎不少英國人都認為可以將涵蓋範圍進一步擴大,甚至一直有人發起聯署運動,要求進一步修改現時的性犯罪法,向瑞典等北歐國家看齊。

由性服務管制的法律爭論可以看到,要解決援交,甚至性服務所衍生的問題,不光是一兩位問責官員聲言立法便可以辦好。如想簡單一點的做法,或可將英國《二零零三年性犯罪法》的做法在香港本地化,只是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收取財政資助下提供性服務解決問題,但亦可以複雜如澳洲設立牌照制度,或德國收取性服務稅,意圖將性服務掌控在政府之中。另外,亦可以像瑞典般,懲罰那些購買性服務的顧客,不論性別,亦不論向他們提供服務的人滿了十八歲沒有。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有關的討論相當複雜而漫長,而當中的選擇和政策考慮亦相當多,並不是單純的道德問題,亦不是一腔熱血下立了法就代表問題從此消失。

延伸閱讀

繆美詩:真正的邪惡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豈是領匯的錯?

近年,不少人提起領匯無不熱血上頭,紛紛指摘領匯接管房委會屬下部份公屋商場後,管理上壓榨基層,周一刊登武大郎的文章,反映了類似看法。不過,只要作進一步思考,查實領匯只不過是香港房屋發展史中一隻代罪羔羊。

領匯是香港公屋發展過程中,計劃經濟下的產物,屋邨商場固然有不少是賺錢的,但也有不少是房委會年代計劃經濟下失敗的產品,明明個別屋苑人口不足以養活獨立商場或車場,鄰近社區足以支援,仍要為滿足《房屋條例》的要求而興建「一邨一商場、街市、停車場」,致令社會資源長期被浪費。

既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自然有不少商戶,因長期受到房委會在商場執行的低租金及世襲式續租的政策保護,缺乏市場競爭力,他們與中國舊國有企業員工是沒有分別。他們的產品和服務或已追不上時代,不能滿足大多數居民的需要,卻因保護政策而得以繼續生存,並變相由公帑補貼。這些商戶一旦與政府脫鈎,依照市場規律運作,就無法與之競爭。就算領匯繼續租舖給他們,如果他們的商業運作模式已經不符合客觀現實環境,神仙都無法拯救他們。近年房署商場的出租政策,亦開始向領匯的方向走,引發白田商戶罷市抗議,更反映出領匯的方針是時代的大勢,不論領匯出現與否,遲早都要面對這問題,無可迴避。

而武大郎提出將領匯商場分判給不同公司競爭,這是可行的嗎?美國 AT&T曾幾何時分拆成一間長途電話公司,以及七間被稱為小貝爾( Baby Bell)的固網公司,但經過長時間的演進,七間小貝爾中三間最後仍與 AT&T合併成今天的新 AT&T,而另外的兩間小貝爾,另外吞併了一間私營固網公司以及一間長途電話公司變成 Verizon,成為佔據美國電訊業兩強,依然是龐然巨物。而且太多限制條款下的分判,沒有人會願意經營,這些商場最終重返由政府接管的舊路,一切回歸起點。

領匯的出現,若干小租戶的處境一如中國國企員工,值得同情,但批評領匯並無助於問題解決。一如很多國家國有企業的私營化一樣,要化解當中的副作用,需要政府對受影響人士作出賠償,以及對受損小商戶提供經濟援助,或許可以平衡市民對小商戶的同情,以及改進公屋商場的需要。既然是政府的決策,就由政府承擔責任,不斷要求一間私營機構負起解決問題責任,不要求作出決策的政府有任何補救,這又怎算公平呢?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不要再把責任推給災民

在週日,看馬英九總統接受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英文專訪,雖然他表示作為總統,他會負起所有責任,但另一方面,又去指責災民未及時撤離,釀成大禍。不過,只要比照一下在陳水扁當總統年代,處理納莉風災的做法,就算強制撤離這一塊,都也是馬英九總統的責任,可不是災民該負的。

筆者重溫二○○一年九月十八日《自由時報》對當時怪颱納莉的報導,發現當時民進黨籍行政院長張俊雄,知道納莉有可能為北部和中部帶來豪大雨,在向各縣市政府發出土石流和淹水警告的同時,張院長罕見強烈勸諭各縣市長,動用《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的特殊權力,在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前提下強制將危險地區的民眾撤離;有部分縣市甚至動用警察,不理三七二十一把民眾帶走才算,這樣才令傷亡大大減少。

馬總統說得沒錯,由李登輝總統時期制定,並在陳水扁總統當政時落實的《災害防救法》提供相當的法源作救災之用,但有一個很簡單的政治常識:倘若沒有中央政府的強烈勸諭各縣市政府運用《災害防救法》,請問在暴雨來臨前,各縣市長豈敢動用《災害防救法》所寫明的特殊權力,動用軍警強行把民眾帶離災區?因為地方政府要動用如此涉及公民遷徙自由和居住地點自由的強制力,必須得到中央政府的充分背書,否則縣市政府,不論那一黨執政,除非本身對治水問題極有心得和信心,否則都不會敢動用這權力。

《災害防救法》並不是新法規,而過往亦有成功運用的例子,若《災害防救法》剛實施出現這樣手忙腳亂的情況,這算還可饒恕。若過往執政者都曾經成功和充分運用《災害防救法》所列出的手段,但這次因中央政府未有依照舊有當政者的做法,搞出事故,那就是中央政府低能和無知。因此馬政府不可把責任推給其他人,而是要公開認錯,甚至辭職以示負責。特別納莉吹襲台灣時,當時馬英九正是台北市長,也是當時眾縣市長中處理災情最爛的一個。他沒有理由不知道,《災害防救法》中不少特殊權力,需要中央政府明確背書這點。

出現這樣四處諉過的中央政府,死者們實在死得太慘了。

2009年8月15日 星期六

無K 之城:一隻大鴕鳥

最近,年輕人吸毒問題,成了公眾關注的熱門議題,政府的「天造之材,不進迷陣」的宣傳海報鋪天蓋地,大批青少年在深圳被發現使用毒品,被行政拘留後返回香港的報道受到社會關注。

不過,公眾有否問自己一個問題,為何這些政府宣傳品中的天造之材,被推到深圳由毒梟造成的迷陣中。而諷刺的是,把年輕人推到毒梟之中,就是香港政界和傳媒流行的泛道德主義,以及眼不見為淨思想。而由將軍澳這個四十萬人居住的社區,竟然無卡拉OK 立足之地,正可以看到,那些義正詞嚴反吸毒的政客以至傳媒,可能同時是把青年推到毒窟




中國人的邏輯?

去K 房唱K,已是年輕人相當常見的活動,四十歲以下的人,都肯定每年進過一兩次卡拉OK,對着電視屏幕引吭高歌,甚至通宵達旦,已是很平常的社交活動。

儘管唱K 是很平常的活動,但將軍澳居民要唱K 就特別麻煩,非要去觀塘、旺角等地去唱不可,因為將軍澳這個四十萬人口的社區,竟然一間大型卡拉OK 都沒有。曾經有連鎖卡拉OK 集團,嘗試在將軍澳的大型私人屋苑商場設卡拉OK,但因政客強烈反對而作罷。最近有集團在領匯旗下的厚德商場開卡拉OK,遭到西貢區議會絕大多數議員反對,只有何民傑議員,在議會上力排眾議, 支持在厚德商場開設連鎖卡拉OK。

在整件事上,反對最力的民建聯區議員凌文海,在接受傳媒採訪時,回應相當令人側目,指這類娛樂場所在將軍澳出現,會助長歪風,如果青少年要去唱卡拉OK,應該去旺角唱,不應留在將軍澳。凌文海這樣令人側目的回應,正好指出為何大批年輕人,去了深圳吸毒索K 的理由。

有時候,年輕人有些娛樂消閒嗜好,與長輩不同是不足為怪,畢竟在娛樂消閒習慣上與年輕人同步的長輩只是少數。長輩總會懷疑新型消閒活動耽誤學業,甚至染上不良習慣。照策略而言,卡拉OK 開設在社區應是好事,畢竟社區仍在家長教師易於監察和掌握範圍下,若然子女慣於在社區內的設施活動,就算有可能有壞分子乘機擴張勢力,也能夠迅速知道和干預,防患於未然。

但中國人的邏輯是如此好笑,對於他們不接受的事物,他們只求不在視線範圍內出現,而不會認真考慮以策略性放寬和管制的手段,在滿足年輕人訴求之餘,又能防範一些他們會擔心的問題。

基於這種斬腳趾避沙蟲的心理,結果區議員好像「做了事」一樣,阻止一個又一個卡拉OK 開業,而年輕人反而有理由,以陪同學玩為理由,去了其他鞭長莫及的地方玩,最初可能是旺角、觀塘一帶,但久而久之就真的去了深圳、東莞等地。

同樣的情况,亦出現在衛道之士對馬會的立場,黃成智為了反對全季增加五天賽馬日,不惜在立法會門口絕食抗議,表面上義正詞嚴,但事實上,他以至他的支持,只不過不想見到任何賭博出現於他們眼前,但有更多人去了澳門賭博而變成病態賭徒,根本不在他們關注的重點。這類只求眼不見為淨的所謂道德人士,就令任何以理性方法,將一些消閒娛樂的副作用減低的做法都根本不可能實現。這種病態現象,根本成了香港政治文化病,不論泛民還是親建制陣營,這種問題都普遍存在。


傳媒胡亂蒙太奇

而傳媒經常在報道時,把一些偏見在沒有證據支持下,當成事實來報道,令公眾把一些不相關的事聯想到一起,就令部分不大了解年輕人需要的上一代,只會更陷入恐慌之中,加強他們的盲目反對,但對理性討論事件一點幫助也沒有。

就像亞洲電視在七月廿九日晚間六點新聞對厚德商場卡拉OK 事件的報道,簡直是惡劣示範,在報道中,指有社工擔心,在厚德商場開設卡拉OK,有可能加劇將軍澳區內毒品問題,又羅列了不少毒品問題的統計數字,但整個報道片段中,既沒有點名指明引用哪一位社工的言論,就連外展社工的訪問片段也沒有播,更加沒有解釋,卡拉OK 與毒品問題如何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畢竟,區內至今尚未有一間卡拉OK,卻早已存在「嚴重」的毒品問題。事實上,亞洲電視的報道,在未有嚴謹的論據支持下,把偏見當成真理來處理,而公眾認為,電子傳媒的公信力比較高,這令不少反對卡拉OK 開設的人,更加認為他們理直氣壯,但他們忽略了整篇報道的粗疏以及有欠專業的地方,結果就令討論更加無解。

而政黨追求政治正確,恐怕失去選票, 亦不敢去支持設立卡拉OK 的主張,最終激怒將軍澳的年輕人,有年輕人組織Facebook 群組,以群眾運動抗衡議員們的聲音。


清除不道德的老鼠

為何一個個天造之材,都進了深圳毒販所設的迷陣,現時社區政策的決策者,他們根本不求實質解決或把問題控制在可接受水平,而是只求滿足自己在道德上的優越感,不惜以禁絕他們不想見東西的手段,以接近伊朗的思維方式,清除他們眼前認為不合符道德的東西,以及把他們的偏見當成真理來宣揚,如何把問題實質解決不在他們考慮之列。而年輕人迫於無奈下,就只好去其他香港以外的地方,在沒有監督和控制下,墮入一個又一個的迷陣。本來有助控制社會問題的工具,像社區內的卡拉OK、馬會統統變成過街老鼠,而真正的敵人,特別香港境外那些,就可以輕輕放過,反正有人已經滿足了自己的道德優越感。

如果這種只求滿足自己,不求實際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仍然主導香港的各級議會的話,不要說卡拉OK,日後對援交問題,互聯網內容管制的立法一定愈來愈保守荒謬,甚至水平直迫伊朗和塔利班,但實際上問題不會得到解決,皆因香港太小,搭港鐵便可以到香港鞭長莫及的內地,坐船就可以到澳門,結果縱容問題惡化,除了讓政客拿來撈取選票,真看不到對社會問題有何實質幫助。

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民政局積弱 埋特區政治炸彈

近日圍繞民政事務局所管轄部門的是非,可謂數之不絕,光是康文署,孫中山文物失竊事件、泳池水質如屎水事件、樹木管理爭論等,是非之多令人咋舌。之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又被指向基督教女青年會一名社工施壓,令其中一名大澳的社工離職,捲入政治漩渦之中。

民政事務局面對這麼多問題,有部分是制度設計不當的系統性問題,但亦有部分是曾德成等政府官員,戒不掉一些政治壞習慣的問題。如果這兩個問題都不解決,恐怕民政事務局將會成為特區政府是非之源,沒完沒了。

近日鬧劇不斷 殺局惹的禍

康文署是原屬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部門,本來殺局的目標是提升原屬市政總署政府部門的效率,但由於近日的連串是非來看,有關目標不單未能達到,而且情況比未殺局前更差。

英國人在戰後將潔淨局改組為市政局,其實邏輯相當清晰,由於樹木、泳池、文物,以至食環署管轄的公共衞生工作,涉及的事情相當煩瑣,由政府部門來監督亦恐怕力有不逮,因此,由一個民選議會去監督,才會比較有效率和有系統監察這些服務的運作方針和水平,是否合乎選民的預期。而立法會就專注於審議法案等,涉及重大政策爭議,以及大量法律技術細節的工作。背後查實有一定分工,並非無的放矢。

不過董建華殺局,既未有令區議會變成一個實權機構,取代原有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角色,而立法會由於要花耗時間在《基本法》廿三條、雷曼迷債,以至政改等重大問題,加上其他政府部門有其他離奇古怪的問題,令立法會根本不可能扮演原有兩個市政局的角色,康文署最終成為一個無人監督的部門,問題日積月累,最終演變成連串鬧劇。像孫中山文物失蹤事件,若然兩個市政局仍然存在,不會搞得連審計署報告都公布不了的胡鬧局面。而泳池水質有議員定期監督,就不會搞出多個泳池因水質太差而暫時關閉的局面。

曾德成未汲教訓 敏感度低

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被指向基督教女青年會施壓,導致社工離職事件,本不應發生,皆因經過鍾庭耀事件以及教育學院事件後,身為問責官員理應汲取教訓,不就任何他不該理的事作出任何發言。曾德成竟然再一次犯上路祥安、羅范椒芬相類的錯誤,這是不是這些未經過民選洗禮的問責官員,由於一直不用承受民選的壓力,不明白民意禁忌所在,因此作出一些近乎政治自殺的行為而不自知?

倘不改革 恐拖低政府民望

如果問責局長連何謂政治禁忌都不知,加上香港政治不少系統性問題混在一起,這會變成香港政府的計時炸彈,本來政府民望已經夠低,只要個別局長處理一些系統性問題時踏中政治地雷,政府的民望就會向新低點邁進,那政府要搞問責制的成效,就更成疑問。

總言之,民政事務局已經成為一個集香港問責制,以及殺局造成系統性問題於一身的部門,再加上一個政治敏感度欠佳的局長,這已變成林瑞麟主管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以外,香港政府另一個The Weakest Link,若然曾蔭權不改革民政事務局,或將根本不適合處理敏感政治問題的曾德成調往其他部門,筆者相信,香港政府隨時被民政事務局所造成的政治炸彈波及而粉身碎骨,本來不應由曾特首承擔的政治責任,要由他一力承擔。

2009年8月7日 星期五

中國 謊言的世界

中國共產黨理論刊物《求是》旗下的分支《小康》,在今年六月至七月進行調查,發現在中國民眾眼中,宗教工作者、農民和性工作者最有誠信,而其中最沒有誠信的一個職業是官員。這結果引起外界廣泛注意,連中國官方英文《中國日報》(China Daily)也不得不在社論作出評論。

中國民眾廣泛認為官員的誠信遠不及性工作者,這是可以理解。由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四川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事件,以至一九八九年北京大屠殺等歷史事件的交代等,中國官員以至傳媒沒人講過半句真話,講真話的人都會被公安和國保人員逮捕。連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在《中英聯合聲明》這種國際條約保障的政治承諾,照樣可以跳票,試問這種說謊成性的政府,誰敢相信。當中國民眾都不相信共產黨時,如果台灣的當權者竟然相信中國政府起來,不是他們的智商該被質疑,便是他們心術不正,立心出賣台灣人求榮。對於中國政府作出的承諾,台灣人應否相信,應該看看中國民眾的態度。

不過,中國政府誠信破產,不單代表中國對台灣作出的任何承諾都不可以信這樣簡單。當民眾對政府出現如此廣泛的不信任時,證明現時中國的政治穩定非常脆弱,甚至可以這樣說,現時由於中國共產黨仍然能夠控制著軍隊和執法機構,也沒有突發事件讓中國政府突然崩潰,所以才看來沒事。可以用中國諺語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來形容今天中國的現況。

當中國經濟或政治出現一些突發性事件時,由於民眾已經徹底不信任政府,中國共產黨政權隨時一如羅馬尼亞西奧塞古把持的共產黨政權一樣,在突發事件爆發後不久樹倒猢猻散,然後全國陷入一片混亂的局面,那時台灣不單不能夠在經濟上依靠中國,而且有可能要面對大量越過台灣海峽而來的難民,情況就如中國作家王力雄,在他描述共產黨崩潰後混亂情況的政治幻想小說《黃禍》一樣,不知馬英九政府有沒有準備任何劇本,面對這種狀況?

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已經是一顆大的計時炸彈,絕不是台灣的希望。任何相信連中國人都不信的共產黨謊言的人,都一定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

內地投資者控訴 香港監管響警號

在上周,有批來自內地的Accumulator(累計股票期權)投資者親臨香港金管局,投訴香港私人銀行以欺騙手法向他們推銷Accumulator,令他們損失慘重,他們損失的情況比雷曼苦主還可怕。

現時能來香港的投訴人,只是這些個案的冰山一角,皆因不少在Accumulator損手的內地投資者,由於他們的資金來自賄款、小金庫等不見得光的地方,不敢來港投訴。而他們內地投資者的投訴,有可能比雷曼迷債事件更衝擊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Accumulator處理差 恐資金外流

筆者暫時撇開那些以不法資金投資Accumulator的人不談,就以擁有合法財富的人而言,不少內地投資者之所以沒在中國的外資銀行開設私人戶口,而是山長水遠來到香港開戶口,除了因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較多投資產品可供選擇外,亦因為香港的法治和監管聲譽比較好,他們有信心將大筆資金交由香港的私人銀行和投資銀行管理。如果香港的法治和監管水平不比上海高,內地投資者沒有理由把資金存港。

而Accumulator事件,與雷曼迷債事件,正考驗香港金管局以及證監當局,對採用不良銷售手段銀行的態度。現時雷曼迷債的處理,固然令人難以滿意,而如果這次Accumulator事件若與雷曼迷債一樣處理差勁,給人偏幫銀行感覺的話,內地投資者就可能對投資香港,或將資金交予香港的投資銀行和私人銀行管理抱有戒心,會令大筆資金流向上海和新加坡,最終不止個別銀行聲譽受損,而且會令香港金融界長遠發展受到嚴重打擊,令整個行業蒙污。

銀行不良銷售 不應姑息

就短期而言,金管局和證監會應該認真看待這些內地投資者的投訴,盡力調查,而不要與銀行合作,意圖提出所謂的調解方案,讓採用不良銷售手段的害群之馬逃之夭夭。甚至有必要調查,在Accumulator銷售上所採用的手法,是否與雷曼迷債有相同之處。而立法會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成立的特別調查委員會,在有必要時候亦應尋求立法會大會擴大授權,調查銀行在向中國投資者推銷Accumulator時,有否蓄意採用欺騙手法,如果手法與雷曼迷債出現的情況雷同,證明香港的監管已經出現嚴重系統性問題,足以損害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立法會與行政當局必須商討如何修改法例,堵塞由兩大事件所揭開的各類漏洞。

引英詐騙法 本地化立法

長遠而言,香港應將英國的《二零零六年詐騙法》(Fraud Act 2006)進行本地化立法,將蓄意以欺騙手法銷售金融產品,以至其他產品,例如收費電視等有問題行為,列為刑事罪行,藉刑法上的大幅收緊阻截銀行以至其他機構採用的不良銷售手法。以欺騙手法來推銷金融產品是複雜而有組織的商業罪案,畢竟已是警隊一類專業執法隊伍才有足夠經驗、訓練以至法律權力對付的問題,由證監以至金管局這類並非對付商業罪案的機構去處理,實在是強人所難。

總言之,無論雷曼迷債還是中國投資者在Accumulator所遇到的投訴,都反映了香港的刑法以至金融監管已經令人質疑,香港要成為金融中心,還得有賴公平的遊戲規則,以至對監管有效執行,而不是像某些官員和政客所想,搞伊斯蘭金融、政府發債之類的花拳繡腿,不斷把某些假大空的口號吹到天一樣高,就可以維持金融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