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反對電視台歧視兼壟斷

最近,廣管局就無綫和亞視免費電視牌照進行中期檢討,並於6月19日在太空館舉行首場公聽會。在這場公聽會,不少人;包括筆者在內都會針對無綫電視一台獨大、劇本亂編,以及新聞部報道偏頗,偏離新聞專業,不符公眾期望等問題作出批評。筆者與另一位曾經在電子傳媒擔任行政職位的出席者,更會建議政府收回無綫的牌照。

做過傳媒機構行政管理工作都明白廣管局的公聽會,儘管最後不一定促使當局收回牌照都好,但如果公眾反映意見夠強烈,確實會影響對發牌條款的檢討,這是一個迫使電視台面對公眾期望的好機會。以香港電視業發展而言,如果要迫使兩個電視台作出符合公眾期望的意見,應該不只是針對某節目遴選現場觀眾準則不清晰之類雞毛蒜皮的問題,而是應由一些涉及大方向、大政策的問題着手,迫使廣管局必須在牌照中增加一些條款,迫使持牌人作出合符公眾期望的事。

新聞節目歧視弱聽者

就像現時香港各大免費電視台的新聞節目,至少仍然未提供手語服務,這點查實相當荒謬,因為世界不少國家為防止弱聽人士在透過電視來接收資訊上受到歧視,強制要在新聞或特定節目提供手語服務,廣管局應該列明,電視台在提供服務上,除非現有技術做不到,否則不應構成對殘疾人士歧視的情況。

此外,現時無綫禁止旗下合約歌星和藝員接受其他電視台以粵語進行訪問,也是荒謬無稽的,由於無綫長期壟斷了所有香港當紅的演員和歌星,令亞視就算想製作好的內容,往往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現時香港人對無綫一台獨大的情況都難再忍受,廣管局為了亞視以至有可能出現其他競爭者,能夠公平地競爭,應否在無綫的牌照中加入反競爭行為條款?如果無綫再在合約條款中禁止旗下歌星和藝員亮相其他香港電視台,就有可能即時終止牌照,並要求繳納相等於一年營業額的懲罰性罰款,讓電視台可以選擇不同的藝員,才有可能有更好的製作播出。

電視管理層自我審查

此外,現時香港廣管局針對免費廣播機構的牌照中,對管理層蓄意干預編輯自主,或在人事調動上胡作非為等問題,根本無法制止,否則就不會出現2004年的商台封咪事件,亦不會有當紅電視台主播疑與主管不和而被辭退的「江湖傳聞」。

筆者建議,一旦出現類似封咪事件,或新聞編採手法嚴重偏離公眾期望等事件,公眾有權書面要求廣管局召開由陪審員進行公開聆訊,迫使管理層交代辭退個別人士,或作出個別編採決定背後的真實原因,如陪審員認定有關指控成立,廣管局有權收取懲罰性罰款,以至收回廣播牌照。

總言之,現時公眾對無綫以至廣管局的期望都相當高,希望這次電視牌照中期檢討,能夠引導香港兩間免費電視台,向正確的方向邁進。如果廣管局聽了不少憤怒的聲音,兩間電視台以至廣管局都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的話,筆者相信會引發更大的抗議浪潮,過往有個別網民在無綫新聞直播時舉起抗議標語,如此關係再任其發展下去,未來可能有更多市民會阻礙採訪,這並不是大家都想見到的事。

3 則留言:

MikeL 提到...

嗱, 我係唔識先咁問:

其實有字幕未夠咩? 點解"有字幕但仲未有手語"會構成歧視?

黃世澤 Martin Oei 提到...

如果聾啞人士唔識字,那怎辦?

MikeL 提到...

噢, 明白, 唔該哂. 啱啱先 google 知道聾啞人士文盲率係幾高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