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蔣任宏與政商結構

政府宣佈由曾經在郵政署長任內有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紀錄的蔣任宏接任私隱專員,令不少人感到詫異,為何港府會作出如此政治不正確的決定。

不過,如果大家看看近日吳斌為證明自己不是一位尸位素餐的私隱專員,在調查個人私隱買賣事件的勇猛表現,就不難理解港府任命蔣任宏背後的真正理由。

吳斌以公開聆訊方式,迫使八達通日日賞公司承認他們不但賣了日日賞使用者的個人資料,還一併爆出沒有參與日日賞的個人八達通持有人的資料也被賣掉,而且八達通公司可以賺到四千多萬元,甚至有銀行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金管局都可以懵然不知,要吳斌向公眾透露有關事件,金管局才去跟進。

私隱專員遲早淪為花瓶

事實上,香港部份商界為了賺取市民一分一毫,有很多做法根本有問題,政府很多時故意不立法,亦故意不執法,像收數公司滋擾民眾,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立法,很多前線警員都希望立法,但保安局拒絕;像類似雷曼迷債、天匯事件,需要像英國修改詐騙法來解決,政府一樣不跟進。而在吳斌首開公開聆訊先例前,為何未有過私隱專員引用公開聆訊權力,將商界侵犯個人私隱來賺錢的手段暴露在公眾面前?金管局為何可以對銀行侵犯私隱做法視若無睹?市民就是這樣由生活的一點一滴中,產生官商勾結橫行的印象。

蔣任宏既然有過侵犯私隱紀錄,日後私隱專員會否像吳斌般一樣,就很成問題。或許蔣任宏在審計署報告上無懈可擊,但他很有可能在處理侵犯私隱個案時,只打小蒼蠅,而不敢打大老虎,那麼私隱專員就會淪為花瓶。這是否就是港府指派蔣任宏的玄機?

面對香港以為合法,便可以禮義廉恥甚麼都不理的商界和政府,私隱專員、申訴專員等英國人引進的東西,遲早就淪為花瓶。如果香港不向廢除功能組別邁進,吳斌調查八達通的做法,也很難成為先例,對商界有阻嚇作用。沒有民主,豈有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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